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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发区各有关企业: 为实施开发区“科教强区”战略,进一步推进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产学研合作工作,加强区内企业和国内外高等院校、科研院所的产学研合作,增强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,促进开发区产业转型升级,开发区科技局在2010年设立了区级产学研合作项目。现开始项目征集工作,具体事项如下: 一、产学研项目申报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: (一)企业应是在开发区注册和纳税,并在开发区投资落户、经营,符合开发区产业发展导向的企业。 (二)企业应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,并对项目进行单独财务会计核算。 (三)项目应由企业与高等院校、科研院所共同承担,已签订合作协议,明确界定各方投入、知识产权以及合作成果的归属、利益分配等各方权利义务。 (四) 项目应已有30%以上的实际投入,并有与产学研资助资金相配套的跟进资金;申报时项目实施完成的技术指标和经济数据务必真实可行; 二、重点、优先支持项目: (一)开发区产学研合作中心的成员单位申报产学研合作项目,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。 (二)参加省、市、开发区科技部门组织的科技展会活动的科技合作项目,并优先支持在科技展会活动中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合作签约的项目。 (三)电子信息、生物医药、新能源、新材料、汽车产业等高新技术领域的科技合作项目。 三、产学研项目的申报程序如下: (一)企业自我评价及申请 企业对照本办法第二条的规定条件,进行自我评价,认为符合申报条件的,企业可向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提出认定申请。 (二)申请材料 1.开发区产学研合作项目申请表、项目可行性报告; 2.企业营业执照副本、税务登记证(复印件); 3.企业上一会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表(含资产负债表、损益表、现金流量表); 4. 项目预算报告和项目已完成投资额的财务清单及有关凭证复印件; 5. 企业与高等院校、科研院所的项目合作合同。 (三)受理部门 项目申请材料直接上报开发区科技局。 四、截止日期: 2010年5月30日 五、受理部门及联系人 受理部门: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科技信息科(下沙银都商厦附楼401) 联系人: 虞向群 朱政 联系电话:86911950 13588130661 电子邮箱:hccper@163.com
附件1: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产学研合作项目管理办法.doc
附件2: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产学研合作项目申请表.doc
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局 二O一O年四月九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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